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厨房排烟管道风量和风速设计原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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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15-11-5  阅读1548次

  厨房的排风量由两部分组成:局部排风量和全面排风量。局部排风量应根据选用的灶具等设备种类、数量以及排烟罩的型式等加以确定,即根据炉灶等设备的平面布置图,烟罩种类,除油烟机的除油烟方式及设备产生油烟的强度等因素进行确定。

  《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》中规定:每个基准灶头对应的发热功率为1.67×108J/h,对应的排气罩灶面投影面积为1.1㎡,大、中、小型的单个灶头基准排气量均为20003/h。但不同的菜系通风要求有所差别,如西餐油烟相对较少,而中餐相对油烟较多。特别是川菜、湘菜的厨房,因辣味严重刺激鼻子和眼睛,排风量要适当加大。另外,在采用运水烟罩时风量也要适当加大。以上两种情况时的风量建议增加20%~30%。

  送风量方面,厨房内应保持负压状态,但负压值不大于5Pa。如果正压,厨房油烟味会窜到餐厅,引起顾客不适;但负压过大,炉灶会脱火,影响炉灶燃烧效果。厨房送风系统通常指:室外新风 空调送风,按排风量的80%~95%考虑。

  烟罩吸入口速度通常取0.5m/s,喉管取5m/s,通过管道的排风速度一般不低于10m/s,通常取10m/s~16m/s,以防风速过低致使油烟附着于管道上。管道中风速越大,噪音和震动也就越大。但管道送风速度可以低些,抽风柜后的风速比抽风柜前的可以取大些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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